梧州日報訊(記者 曾燕 通訊員 韋紅 陸宏敏)近日,市工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個體工商戶歐×在未依法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從梧州市某市場周邊煙行購進170條雙喜(軟)卷煙,擺放在其店內對外銷售。對于上述行為,市工商局認定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相關法律規定,對歐×作出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經營活動并處以4000元罰款的處罰。
今年以來,市工商局聯合市煙草專賣局深入開展卷煙市場專項整頓行動,重點查看煙草經營戶的營業執照、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進銷貨臺賬等是否齊全,督促經營者亮照經營;認真檢查其是否存在經營假煙、非煙草專營渠道進貨等情形,嚴厲查處無照無證經營卷煙、制售假冒偽劣卷煙等違法行為;加強宣傳教育,引導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此外,市工商部門還與市煙草部門建立煙草專賣監管聯合“雙隨機”抽查,建立監管執法聯動及信息共享機制。 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統共檢查卷煙經營戶1885戶次,發出行政指導意見書25份,立案查處煙草案件204件,罰款28萬多元,沒收違法所得近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