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雨燕 通訊員 馮靈政)為了逃避查處,竟然用廣告牌遮擋車牌?近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圩大隊在道路交通綜合整治行動中,發現一名摩托車駕駛員用廣告牌遮擋車牌,隨即上前將其攔截。
11月5日上午9時,龍圩交警大隊在西江三橋南橋頭開展道路交通綜合整治行動。這時,一名駕駛兩輪摩托車,沒有戴安全頭盔的駕駛員引起了執勤交警的注意,其駕駛的摩托車號牌被一塊廣告牌完全遮擋。民警引導這輛摩托車到路邊停下接受檢查,當時駕駛員稱自己沒有攜帶車輛行駛證和駕駛證,只出示了身份證。經過系統查詢,民警發現該駕駛員持有C1準駕車型的駕駛證,而且還是2018年10月19日才拿到的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識、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對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依法處200元罰款,記12分;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目前,該名駕駛員剛拿到手不過一個月的駕駛證已被依法注銷。龍圩交警提醒,交警部門重點打擊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對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故意遮擋號牌等違法行為實施精準打擊,請廣大駕駛員遵規守法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