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城市規劃區內各集體供餐單位食堂、餐飲服務企業(經營者)、食品加工企業(經營者):
根據《梧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決定在梧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開展餐廚垃圾統一收集、運輸、處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我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食物殘余、食品加工廢料、過期食品和廢棄食用油脂推行統一收集、運輸和處置。 二、各相關監督管理部門將加強對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的監管工作,如發現存在違反《梧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行為,將從嚴依法查處。 梧州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 梧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梧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