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陳雨燕 通訊員 羅莉寧) 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新《技術規范》”)將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實施,不少市民對于新《技術規范》實施后電動自行車上牌有何要求,以及是否需要考取駕駛證等問題十分關注。近日,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以下簡稱“市車管所”)就市民關心的問題進行了釋疑解惑。 無需盲目扎堆購買新車 眼下距離新《技術規范》正式實施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記者了解到,近段時間,在部分本地網友的微信平臺上出現了“3月30日后電動自行車不能上牌,買新車要趁早” “駕駛電動自行車需要考駕駛證”等方面的信息。同時,也有市民向交警部門咨詢相關問題。2月28日,市車管所方面對市民的疑問進行了解答。 據介紹,新《技術規范》中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公里/小時,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舊、新《技術規范》之間的過渡期。期間,國家鼓勵生產企業按照技術規范組織生產,鼓勵銷售企業銷售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鼓勵消費者購買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新《技術規范》正式實施后,不符合技術規范的產品不能再進行生產和銷售。 新《技術規范》實施后,各省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更加詳細的管理規定和法規,如對于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該如何過渡等方面的規定還有待明確。因此,市車管所方面提醒,市民當前無需盲目扎堆購買新電動自行車,如要購買,在選車時應多加辨別,最好購買符合規定的電動自行車。 合規電動自行車無持證要求 新《技術規范》實施后,電動自行車企業和商家不能再生產、銷售違規超標車輛,否則將會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市車管所方面指出,符合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在現行的法律條文中,對于非機動車的通行方式、載人、載物、駕駛人年齡等方面有明確規定,但是沒有持證的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標電動車經過鑒定達到了機動車標準,駕駛機動車則要取得相應的駕駛證。 市車管所提醒廣大市民,車管所辦理業務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請廣大群眾不信謠、不傳謠,切勿被網絡不實信息誤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