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曾韻 通訊員 黃斌 李蔚怡)4月15日是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的第一天。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了解到,即日起車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新國標”要求規范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當天尚未有市民駕駛符合“新國標”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到車管所辦理注冊登記業務。
4月15日,廣西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消息,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于在4月15日之前已經購買的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以下簡稱“舊國標”)且列入廣西登記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廣西公安廳交警總隊決定延長注冊登記時限。 對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將根據廣西公安廳交警總隊的要求開展相關工作。對于已購買符合“舊國標”且列入廣西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目錄,其銷售發票開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不含4月15日)的,車主可在2019年6月15日前(不含6月15日)到車管部門辦理注冊登記;銷售發票開具日期在2019年4月15日之后(含4月15日)的,車管部門一律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有需要辦理的市民可持車主身份證明、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前往車管所辦理注冊登記。值得注意的是,電動自行車銷售發票應為計算機打印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手工填寫的發票不能作為注冊登記的依據。 此外,從2019年6月15日(含6月15日)起,車管部門不再辦理“舊國標”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只辦理符合新國標且列入新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根據“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取得3C認證證書,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且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這樣的車輛才可予以核發新式電動自行車號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