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走在人行道上,人們經常能看到懸掛在外墻的空調不停地往人行道排放空調冷卻水,偶爾還會有一些“不幸”的小伙伴被這些空調冷卻水“當頭淋”。對于這樣的情況,小伙伴們往往只能是自認倒霉。 然而,對于隨意排放空調冷卻水這種任性行為,相關部門出手了。 昨天(8月5日)下午,梧州市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在長洲區、萬秀區對隨意排放空調冷卻水至人行道的行為進行整治、處罰,主要涉及西江路、新興二路、金湖北路、銀湖南路等路段。 當天下午4時許,記者跟隨萬秀區城管執法人員來到西江三路星河影院樓下一間奶茶店,只見該店的空調冷卻水正由塑料排水管排放到人行道上。見狀,城管執法人員立即向責任商家開具罰單,罰款200元。

城管執法人員責令相關商鋪負責人進行整改。 據了解,該奶茶店隨意外排空調冷卻水至人行道已不是第一次。此前,萬秀區城管執法人員已向該商家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但該商家只是把空調外機搬走,并未就相關情況進行徹底整改。 在整治過程中,城管執法人員還發現星河影院的空調冷卻水從屋檐旁滴到人行道上,影響了行人通行。針對該現象,城管執法人員現場向相關責任人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并督促相關人員在限期內整改。 
執法人員向商鋪負責人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 另一邊,在新興二路,長洲區城管執法大隊聯合大塘街道辦事處走訪臨街商(住)戶,對臨街空調冷卻水隨意外排情況進行整治。 
執法人員在走訪中發現,部分商鋪雖然用容器儲存空調冷卻水,但仍有部分水滴外漏,隨即要求店鋪工作人員進行整改。 在走訪中,執法人員發現一名三樓住戶因其住房年代較久遠、沒有完善的排水系統,導致空調外機滴水比較嚴重,隨即上門勸告,并向該住戶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 
執法人員上門要求相關住戶進行整改。 據悉,臨街商(住)戶將空調器冷卻水隨意排放,其行為已經違反《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將面臨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將進行立案調查。 據統計,自7月31日城管執法部門開展相關整治行動以來,截至8月5日,西江路完成整改6處,仍有4處正在整改;新興二路完成整改15處、金湖北路完成整改8處、銀湖南路完成整改10處。 圖文:張超浩 實習生 朱英萍 曾靖霖 黃春思 歐苗苗 通訊員 師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