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梧州日報記者 全淦枚 眾所周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是不少人認為,酒駕、醉駕只是針對四輪機動車駕駛員,與兩輪車無關,但實際上機動兩輪車也是不可酒駕、醉駕的。 據悉,為了全力維護良好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環境,近段時間以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轄區各大隊開展常態化夜查行動,加大對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這其中包括摩托車、兩輪電動車等兩輪車輛。 
近段時間,市交警支隊在我市開展酒駕醉駕整治行動,對酒駕醉駕兩輪車進行查扣。 (市交警支隊供圖) 記者調查:一些市民對酒駕醉駕有誤解 “喝酒也不能開兩輪車?”“酒駕不是只針對汽車的嗎?”記者走訪發現,有市民對酒駕、醉駕存在著錯誤的認識,誤以為嚴禁酒駕、醉駕的對象只是開四輪車的司機。但實際上酒駕、醉駕的含義是酒后駕駛機動車。常見的機動車有汽車、摩托車、機械車等車輛,可見摩托車等兩輪車也在酒駕、醉駕的規管范圍內。 記者從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我市存在兩輪車酒駕、醉駕的情況。今年9月28日24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萬秀大隊在新興一路開展酒駕集中整治行動中,一名駕駛員駕駛了一輛臨時號牌為“梧州0×××5”助力車被大隊民警查獲,經過酒精測試儀檢測出結果為4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10月1日23時53分,一輛摩托車在蒼海大道往龍圩方向行駛的途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龍圩大隊的執勤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駕駛員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10月5日19時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長洲大隊在轄區興悅酒店對開路段開展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時,當場查獲一起飲酒后駕駛兩輪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11月3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市區范圍內開展酒駕、醉駕等整治行動,對酒駕、醉駕兩輪車進行查扣…… 市交警支隊:開車勿貪杯 據悉,為了市民的平安出行,市交警支隊一直都有整治行動,會定期或不定期在我市各路口開展夜查酒駕行動。嚴查酒駕是市交警支隊近段時間的整治工作內容之一,市交警支隊各大隊開展夜查酒駕專項整治行動,以市區重點道路、涉酒場所周邊道路等為重點,采取不定點設卡圍欄式、拉網式、鐵騎快捷突擊等方式全方位開展夜查行動,加強酒駕查緝力度,始終保持嚴查酒駕的高壓態勢。其中,包括對機動兩輪車的酒駕、醉駕整治。 市交警支隊提示,酒后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醉駕更是涉嫌犯罪,社會危害性極大,開車勿貪杯,勿心存僥幸,市民應自覺抵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