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蒙敏瑩 通訊員 唐英隆)1月2日,記者從梧州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了解到,去年12月18日,該支隊聯合廣東省封開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郁南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開展執法行動,在西江梧州段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截獲一起非法電魚案件。目前,該案已移交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據記者了解,去年12月18日4時,由梧州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牽頭,廣東封開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郁南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組成的桂粵漁政聯合執法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有電魚船在系龍洲水域活動,該水域屬于西江梧州段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接報后,聯合執法隊分別從廣東封開縣和梧州漁政執法碼頭出發,兵分兩路趕往事發地進行合圍。 梧州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盧亦勇介紹說,當執法人員接近現場時,非法電魚嫌疑人聞風駕船往廣東方向逃竄。此時,封開縣漁政執法船迎上涉疑船只,高聲警示嫌疑人立即停船接受檢查。但嫌疑人心存僥幸,立即駕船高速掉頭往梧州方向繼續逃竄。此時,梧州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的執法船艇已經趕到事發水域,但嫌疑人仍意圖逃脫,其中一名嫌疑人劉某更是在船頭揮舞用于電魚的撈桿,試圖擊打逼近的兩艘漁政執法船,恐嚇執法人員。但執法人員保持克制,毫不退縮,繼續高聲向嫌疑人喊話,警示其配合執法。 最終,經過十幾分鐘的追逐,嫌疑人看到逃跑無望,這才停下來,讓執法人員登船檢查。執法人員檢查后發現,嫌疑船只上安裝有非法電魚的設備和器具,并在船艙內發現大量漁獲物。 據初步調查,現場查獲的兩名涉案人員劉某和黃某某,均是梧州市長洲區長洲鎮村民,其中劉某在去年的禁漁期內曾因非法電魚被執法人員查獲,后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賠償漁業生態修復費用13125元。目前,本案已移交公安機關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妨害公務罪立案偵查,劉某某和黃某某也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