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日報記者 陳靜 今年6月,自治區扶貧辦、自治區財政廳、廣東省扶貧辦、廣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廣東幫扶廣西財政扶貧協作資金支持消費扶貧若干措施》。對這一文件,自治區扶貧辦相關負責人作了解讀。 問:請介紹一下文件出臺的背景和目的。 答: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積極解決貧困地區和貧困戶農副產品“賣難”“滯銷”問題,確保脫貧攻堅全面勝利、圓滿收官,自治區扶貧辦根據國務院扶貧辦關于“東西部扶貧協作雙方要共同明確東西部扶貧協作資金專項用于支持消費扶貧行動的辦法”精神,牽頭出臺了《廣東幫扶廣西財政扶貧協作資金支持消費扶貧若干措施》,扶持廣東幫扶廣西33個結對貧困縣的扶貧農副產品儲存、運輸、流通環節,以及相關帶貧的主要市場主體,打通扶貧協作地區農產品到商品的“最初一公里”,促進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和貧困戶穩定增收。 問:文件中對扶持對象的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答:扶持對象為廣東幫扶廣西33個結對貧困縣的扶貧農副產品儲存、運輸、流通環節,以及貧困縣內發揮減貧帶貧作用、直接帶動當地扶貧農副產品銷售的主要市場主體。 問:扶持內容措施具體有哪些? 答:一是支持貧困縣開展扶貧農副產品認定,可在廣東財政幫扶資金中安排開展扶貧農副產品認定專項經費。 二是支持貧困縣建設田頭分揀加工車間、倉儲冷庫和流通冷鏈,可用廣東財政幫扶資金支持建設,并以“公司+基地+貧困戶”、資產收益分紅、就業扶貧車間等方式帶貧。 三是支持貧困縣建設扶貧農副產品銷售平臺渠道,可用廣東財政幫扶資金建設幫助拓寬扶貧農產品銷售渠道、面向粵港澳大灣區市場的銷售平臺。 四是支持市場主體流通環節貸款貼息,可用廣東財政幫扶資金進行當地扶貧農副產品流通環節的貸款貼息,貼息標準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60%。 五是扶持市場主體收購收貯貧困縣滯銷扶貧農副產品,明確各貧困縣在因自然災害和疫情等特殊原因造成貧困縣大面積農產品滯銷時,可用廣東財政幫扶資金對收購收貯當地滯銷扶貧農副產品的各類市場主體進行獎補,獎補標準不超過單個市場主體收購收貯當地滯銷扶貧農副產品總金額的8%,且每個收購收貯企業年度最高獎補金額不超20萬元,按規定計算的年度獎補金額低于2萬元的不予獎補。 問:扶持措施的有效期是什么時間? 答:根據中央關于脫貧攻堅“四不摘”(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精神,我們預估廣東幫扶需鞏固2年,相關資金扶持也延續2年,同時按照4月10日自治區扶貧辦主任辦公會議決定和文件會簽結果,扶持措施的有效期為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問:為什么對流通環節貸款貼息規定為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60%? 答:為提高廣東財政幫扶資金的使用效率,避免企業浪費貼息貸款,明確由各貧困縣根據實際需要,對各類市場主體收購當地扶貧農副產品的流通環節進行貸款貼息,貸款貼息比例為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60%。 問:為什么自治區扶貧辦不統一細化扶持措施細則? 答:各貧困縣無論是扶貧農副產品種類、還是消費扶貧市場主體和項目措施都有差異,具體細則或工作方案不宜“一刀切”,需要由各貧困縣按照文件精神,根據實際和脫貧攻堅需要進行規范細化,并組織實施。 問:可以使用本文件扶持措施對扶貧農副產品的生產環節進行獎補嗎? 答:對扶貧農副產品的生產環節進行獎補不屬于本文件范圍,本文件支持消費扶貧措施重點突出對扶貧農副產品生產后環節(儲存、運輸、流通)的支持。 問:本文件出臺之前,各結對市縣已經實施的消費扶貧項目,以及今年以來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對脫貧攻堅的影響而出臺落實的消費扶貧措施,需要調整嗎? 答:本文件印發之前(2020年6月2日之前),各結對市縣已經實施的且沒有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辦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東省扶貧辦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幫扶廣西財政扶貧協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開辦發〔2018〕6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幫扶廣西扶貧協作資金管理監督細則的通知》(桂財農〔2018〕193號)負面清單規定的,都不需要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