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我辦理的家庭寬帶套餐內含“一主兩副”3張電話卡,戶主是我本人,副卡給了包括兒子在內的家人使用。日前我兒子去辦理銀行卡時,被告知電話卡登記的身份證并不是他本人,因此不能成功辦理。于是,我到通訊公司出具了一份手機實際使用者的證明,但銀行營業員依然說,電腦系統顯示的電話卡登記身份證號不是我兒子本人,且不能手動更改。這樣的情況我應該怎樣辦理?
人民銀行梧州支行回復:客戶辦理銀行卡必需出具聯系電話號碼與個人身份證件號碼的一一對應關系的證明。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發〔2016〕261號)規定,“加強賬戶實名制管理,嚴格聯系電話號碼與身份證件號碼的對應關系。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建立聯系電話號碼與個人身份證件號碼的一一對應關系,對多人使用同一聯系電話號碼開立和使用賬戶的情況進行排查清理,聯系相關當事人進行確認”,銀行是根據上述要求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