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黃東榮) 我市三城區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自6月底啟動以來,市民持續廣泛關注,希望通過注冊登記,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不過,記者連日走訪發現,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上路行駛過程中交通違法行為較為普遍,在不同程度上影響其他車輛的行車安全。有業內人士提出,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完善道路停車標識標志,方便群眾停放車輛,促進城市環境改善。
????8月19日6時30分,在新興二路原鉛筆廠路段,一輛電動車駕駛人搭載兩名兒童,一直沿著新興二路、新興三路及延長線機動車道上行駛,裹挾在高速行駛的摩托車、汽車中,讓人看上去提心吊膽。實際上,這樣的情景屢見不鮮。城區主要干線道路雖設有非機動車道路,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長時間占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也較為普遍。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宣科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由于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缺乏相應的管理和服務,導致駕駛人無視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出現“怎么方便就怎么行”的駕駛陋習,并不時引發道路交通事故。隨著我市電動自行車注冊上牌工作的開展,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查處電動車駕駛人各種交通違法行為,并處以5至50元的罰款。因此,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完成上牌登記工作后,應主動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自覺糾正駕駛陋習,規范駕駛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也有市民提出,按照公安交警部門公布的《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標準》,不在規定地點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在未設有停放地點的道路上停放電動自行車時,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行為的將處以20元的罰款。而目前市區各道路,以及車站、醫院、學校、商場、集貿市場、步行街等人員流動較多的場所及附近,均沒有設置相應的電動自行車停放標識,這將給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帶來停車難題。
????對此,有關人士指出,根據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已納入非機動車管理范疇,相關職能部門應切實履行職責,落實有關管理措施,完善車輛停放、通行標識、管理等公共服務硬件設施,創造良好社會氛圍,引導電動車駕駛人依法依規駕駛、停放車輛,促進城市公共秩序向好轉變。據公安交警部門統計,截至8月18日,三城區已上牌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已達21148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