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日前,岑溪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會同三堡、南渡派出所,經過深入調查,依法查處兩起散布網絡謠言案,抓獲散布網絡謠言人兩人。
5月6日,岑溪市公安局網安大隊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在一個QQ號為2011988××××的QQ空間內,發布 “請廣大群眾注意:從越南逃來100多人,已進我們的三堡鎮,現在開始抓小孩了。請你們注意了,如果發現有這樣的人的話,提醒大家!”的信息,并附有相關圖片。
發現該信息后,岑溪市公安局網安大隊迅速進行了調查,查實該信息為虛假信息,純屬謠言,根本沒有越南人進入三堡鎮并抓小孩的事實。同時,警方查明該信息發布者為岑溪市三堡某中學的學生。5月9日晚,岑溪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會同三堡派出所民警在三堡某中學將信息發布人李某找到。
據李某交代,她為了使更多人關注自己的QQ空間,遂在網上搜索圖片,并無中生有地編輯有關越南人進入三堡鎮開始抓小孩的虛假信息,在其QQ空間發布。鑒于李某還是未成年人且是在校學生,公安機關對李某進行了批評教育處理。經批評教育,李某認識到了在網絡發布虛假信息的危害,也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表示以后將會遵守互聯網上網規定,絕不會再發布虛假信息了。
5月7日晚上9時許,岑溪市公安局網安大隊在工作中又發現,在一個QQ為251180××××的QQ空間發布“岑溪真的不安全了,有小孩子的要注意”,并附上一條稱100多名越南人進入三堡鎮抓小孩的信息,內有圖片21張。隨后,該信息發布人又在其微信朋友圈轉發QQ空間內以上信息,并稱“千真萬確”。發現信息后,岑溪市公安局網安大隊經過調查,發現該信息發布人為岑溪市南渡鎮西竹村的陳某彬。
5月10日下午,南渡派出所民警在南渡鎮西竹村陳某彬家中將其抓獲。經詢問,陳某彬對其為了提高自己QQ的關注度,遂在網上轉發未經核實的信息,并發布到自己的QQ空間和微信朋友圈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陳某彬的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目前陳某彬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上網要認真遵守互聯網上網規定,不轉載、不轉發未經核實的網上信息,切實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對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陳遠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