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感謝法官,第二天就為我發出了保護令。現在我心里踏實多了。”5月24日,在岑溪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大廳,女子鐘某收到法院發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后連聲道謝。據了解,這是自2016年3月1日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岑溪市法院發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即“人身安全保護令”。
????據悉,申請人鐘某與被申請人黃某在2011年結婚。不料,婚后黃某經常在酒后毆打恐嚇鐘某。2015年4月17日及2016年5月4日,鐘某兩次被黃某毆打受傷入院治療。在黃某的家庭暴力之下,她每天生活在恐懼和噩夢之中。5月23日下午,無法再忍受家庭暴力的鐘某到岑溪市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并向法院提供了疾病證明書、病歷等證據。
????岑溪市法院迅速審查了鐘某的申請材料,并依法調取鐘某的報警記錄,認為其受黃某家庭暴力有病歷及該院依法提取的報警材料等證實,鐘某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支持。
????法院遂在收到申請后次日作出了“禁止被申請人黃某實施家庭暴力,并禁止騷擾、跟蹤、接觸被申請人鐘某”的裁定,并在裁定作出后當即向申請人、被申請人、居委會、轄區派出所等送達。從鐘某提交申請,到法院發出人身保護令還不到二十四小時。
????“如違反禁令,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視情節嚴重處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在司法所、婦聯等部門工作人員見證下,岑溪市法院封法官向黃某送達了裁定,向其告知裁定內容和違反裁定所列禁令的法律后果。
????經法官釋法明理,黃某配合簽收了裁定,并表示會遵守禁令。有了法院的“人身安全保護令”,黃某再也不能肆無忌憚地向鐘某揮起拳頭了。
????事后,封法官進一步表示,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護身符”,是施暴者的“緊箍咒”。只要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危險,都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特殊情況無法申請的,其他組織或個人還可代為申請。同時,反對家庭暴力也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遭遇家暴應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權,發現家暴應及時施以援手。
????(梁植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