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見習記者 陳雨燕 楊淑華)有市民多次向本報反映,其所居住的大學路22號居民樓開設了娛樂場所,晚上常常傳出歌聲,居民難以入睡,日常生活受到影響。近期,記者就上述情況進行了多方走訪。
????深夜歌聲讓居民難以入睡
????市民黎小姐通過報料熱線向本報反映,她所居住的大學路22號居民樓開設了娛樂場所,常常有歌聲傳出,自己和鄰居難以入睡?!敖洺J侵形母韬陀⑽母栎喼鴣沓?,還有樂隊伴唱。”黎小姐對此感到十分苦惱,“每當夜深人靜時,樓下傳來的音樂聲令我們頭痛不已。”
????“剛開始我并不知道居民樓里開設了娛樂場所,有一天晚上我家孩子和鄰居被打擾得睡不著覺,大家出門了解情況才發現,聲音是從樓下一家娛樂場所傳來的。實在被吵得沒有辦法,我們就報警了?!崩栊〗阏f。
????記者三次到該娛樂場所及附近居民樓進行走訪。9月9日晚,記者第一次到實地走訪。該娛樂場所開設在大學路22號居民樓三樓。深夜12點,記者在上述居民樓四樓,能清晰聽到樓下傳來的音樂聲。記者走到該居民樓五樓,仍隱約聽到音樂聲。當記者走到七樓時,才完全聽不到該娛樂場所傳出的音樂聲。
????隨后,記者來到了該娛樂場所,只見該娛樂場所的門口處標明是“餐吧”,營業時間是上午10時至凌晨2時30分。當時該酒吧正在放音樂,音樂聲較大,記者向工作人員表明身份都要提高聲量。娛樂場所一位陳姓負責人告訴記者,此前沒有居民前來反映噪音擾民問題,“我們在天花板安裝了隔音棉,并且在裝修時也安裝了隔音設施,不知道還會對樓上居民造成影響。”對于居民反映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會與樓上居民及時溝通,盡量減輕影響。
????9月中旬,大學路22號居民再次向本報記者反映,上述娛樂場所的噪音問題并沒有改善,“夜半歌聲”仍然存在。住在大學路22號居民樓四樓的李婆婆說:“這棟居民樓比較舊,有不少老人居住在此,如今在居民樓里開設娛樂場所,經常有音樂聲傳來,我們都睡不好,希望娛樂場所相關人員能設置隔音設施。”獲悉情況后,記者再次來到該娛樂場所了解情況。在距離該娛樂場所10米遠的巷道內,記者能聽到音樂聲傳來。當時,該娛樂場所陳姓負責人也在場。她表示,要完全隔絕噪音存在困難。由于店鋪業主已經出國,要與業主溝通才知道能否加裝隔音設施,所以需要時間進行處理。
????責令業主補辦環保審批手續
????記者從梧州市環保局獲悉,該娛樂場所位于大學路22號商住樓三樓,注冊名稱為“梧州市萬秀區淼淼飲食店”,于2016年9月8日開始營業,從事酒水、飲料以及小食類經營。9月下旬,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該娛樂場所設置有吧臺一個,音箱六個,經營者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針對現場發現的問題,市環保局執法人員責令業主限期補辦環保審批手續,在取得環保審批手續前,不得擅自投入經營。業主表示接受整改。
????究竟居民樓內能否開設娛樂場所?就上述問題記者咨詢了市工商局業務科工作人員何曉靈。何曉靈表示,在有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在住宅區內進行經營活動是允許的。經營者在申請營業執照時,必須簽署承諾書,承諾自己的經營行為不會影響附近居民,便可為其頒發營業執照。如果出現違反規定的情況,則由環保、公安等相關部門進行處理。由于某些經營場所在居民樓內經營比較隱蔽,工作人員在巡查時不易發覺,若發現居民樓內存在無營業執照經營者,市民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
????據市環保局一位吳姓工作人員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六章第三十四條:文娛、體育場所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者消除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違反上述規定者,根據《條例》第七章第三十八條規定,“從室內或者公共區域發出嚴重干擾他人噪聲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有效治理需多部門聯合
????雖然《條例》規定從室內傳出的噪音由公安部門處罰,公安部門接到市民舉報后也立即響應,但仍難以有效治理生活噪音。大學派出所教導員楊輝表示,首先,民警并無相關噪音分貝測試儀,因此很難斷定被舉報對象制造的噪音是否超出標準,其次對于居民樓內的娛樂場所,他們無權取締,只能在接到報警后到現場對大聲喧嘩者進行勸阻。為了有效治理生活噪音,楊輝建議加大處罰力度,工商、消防、環保等多部門聯合管理。
????10月1日,記者再度走訪該娛樂場所,一位名為“巴喬”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店已在原有基礎上加裝了一層隔音棉,同時在倉庫處安裝了隔音門。上述居民樓的居民受訪時也稱,“情況得到了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