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記者 曾燕
????目前,網絡消費購物已越來越多地融入到市民的日常生活中,由于網絡交易方式具有即時性、隨意性等特點,往往造成買賣容易維權難,由此引起的消費投訴也一直居高不下。近日,記者就網購維權等問題,采訪市工商局、市消協等專業人士,請他們為網購消費者分析支招。
????網購有短板下單需謹慎
????市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16年消費投訴分析顯示,隨著近年來國內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消費者投訴也隨之增加,主要投訴對象涉及電商平臺、以微商為代表的個人網絡商家和電視購物等方面。
????市民小鐘在使用手機上網的時候收到了一個網址由數字與字母相組合,后綴名不常見的彈窗頁面,點擊打開以后發現是一個名為“數碼商城”的購物網站。網站的銷售商來自廣東深圳,出售新款iphone6s手機,價格僅為1380元,比市面上便宜了幾倍。幾天以后,小鐘收到了期待已久的快遞包裹。不料,拆開以后發現手機無法開機才知道是假貨,無奈之下小鐘前往市消委會請求幫助。無獨有偶,家住新興三路的市民小趙也是通過某網絡搜索引擎搜索出一個搶購頁面,在支付了1188元購買iphone6s手機后,發現收到的也是假貨。
????所幸的是,小鐘與小趙在交易時多留了一個心眼,選擇了貨到付款的付款方式,并在發現購物所得為假貨后及時聯系了市消委會。通過聯系快遞公司,市消委會成功地幫兩人截回貨款,避免了經濟損失。
????由美團網引發的網購糾紛也不少。去年消費者李先生在美團網上訂購5月1日和2日某商務酒店豪華雙人套房,商家卻沒給留房間。經查,是美團網沒有及時將訂單聯系轉交商家而產生的糾紛。還有消費者投訴在美團訂購餐飲,因消費時雙方溝通存在問題,導致消費無法進行,引起爭議。
????“網購應盡量選擇信譽度高的賣家。”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李晚昌表示,有的網站自身就是一個“大賣家”直接銷售商品,有的只是提供交易平臺,平臺上眾多賣家開店銷售,而網站只承擔一定范圍內的監督和保障責任。消費者在交易平臺網購商品,選擇賣家時,不要單純看其信譽度,還要注意每條來自買家的評價是否真實有效。同時,應盡量選擇“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付款,當出現產品質量等爭議時,消費者采取拒絕付款等措施時相對會有主動權,有利于問題的有效解決。
????發生糾紛須及時投訴舉報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對網購商品七日內無理由退貨做了明確規定。”李晚昌說,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等方式銷售商品,除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等,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退貨時商品應當完好。
????記者了解到,網購價格舉報也開始有規可依。今年起實施的《網絡交易價格舉報管轄規定(試行)》明確,價格主管部門在收到網絡價格舉報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從12358價格監管系統向電商平臺發送電子協查文書,通過平臺查找,對于平臺拖延查找、拒不查找、故意隱瞞、拒不提供被舉報電商相關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虛假、錯誤、不真實、不準確等情況,將按《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針對商家“玩花樣”,市工商局從多個方面給消費者支招。
????遭遇“超賣”可要求賠償。超賣是指賣家超出庫存貨物量接受訂單導致無法供貨的現象,消費者遭遇此情況,不僅可以要求商家退還貨款,還有權主張商家就違法行為賠償損失。
????侵權店鋪“失聯”,可以找交易平臺先行賠付。當消費者權益收到侵害,網購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的真實姓名、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時,消費者可以要求平臺提供者先行賠付。
????交“訂金”不購買商品仍可退款。《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規定,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可設置訂金不退的規定,也就是說,網購消費者支付訂金,即使“雙十一”當天不購買該商品,即便是約定了“訂金”不退,消費者仍有權要求經營者退回訂金,而且可以向網絡銷售管理部門投訴商家的違規行為。
????消費者收到商品后應及時驗貨試用,發現問題應及時聯系商家處理,若無法與商家達成一致,建議先申請退款。一旦與商家產生糾紛,建議通過平臺發起維權投訴,及時提供相應的憑證,等待平臺商客服介入。對于網絡消費糾紛,要及時取證,及時截取網頁、保留聊天記錄,向網購平臺屬地消費者協會投訴熱線12315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投訴或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