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環衛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白云路口沖洗路面的黃泥。 吳艷虹 攝
????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吳艷虹 通訊員 高遠 黃超光) 5月24日凌晨的一場暴雨過后,市區白云路改造工程施工工地內裸露的泥土被雨水沖刷到了地勢低洼處,造成白云路口、阜民路和中山路部分路段的路面被泥漿浸漫,城市道路受到污染。梧州市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對現場進行檢查后予以立案調查,并依法向施工單位負責人發出了《行政執法調查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
????5月25日早上,當記者再次來到阜民路、中山路一帶時,看到道路沿線道牙邊還殘留著黃泥漿。阜民路的機動車道和北側人行道路面仍然一片黃色,經過一天的風干后,泥漿已變成了泥沙,汽車駛過時揚起陣陣灰塵。萬秀環衛站的工作人員正利用高壓沖洗車沖洗路面,并將路邊的干泥巴鏟進斗車運走。
????萬秀環衛站工作人員韋先生介紹,這些黃泥漿大多是從白云路改造工程的施工工地流出來的,由于排水和地勢原因,泥漿還隨著雨水流到中山路金山酒店一帶。僅5月24日當天,萬秀環衛站就花了約80噸的水用于沖洗中山路路面。
????據了解,白云路改造工程圍蔽范圍起于原二中側門,止于八中路口,路段全長1070米,改造內容包括道路的標高坡度降低、路燈照明、給排水管道遷移鋪設等。
????梧州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萬秀大隊的執法人員在對現場進行檢查后予以立案調查,形成行政執法調查詢問筆錄,并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唐先生發出了《行政執法調查通知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等。
????唐先生向執法人員承認,由于白云路改造工程施工場地泥土裸露,沒有進行必要的防護措施,經過5月24日凌晨的暴雨后,造成泥土隨雨水大量流出并污染白云路、中山路及原二中停車場等地段,泥漿污染面積約500平方米。
????萬秀城管大隊城建中隊工作人員張先生表示,施工單位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根據《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擬對施工單位處以2000元罰款,并承擔路面清潔所需的所有費用。萬秀城管大隊將根據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最終的處罰決定,對施工單位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