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吳艷虹 實習生 余夢 黃冬雪 通訊員 黃超光) 今年6月中旬,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曾組織召開行政處罰聽證會,對影響較大的多起商家違法占道行為進行聽證,并向商家發出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日前,兩名參加了聽證會的長期占用城市公共道路用作經營的違法當事人已到銀行繳清了罰款。
據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4月7日上午,該局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發現,龍山路兩家水果檔的經營者,在未征得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未取得城市道路臨時占用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龍山路2號金龍大廈的公共場地堆放水果等物品,占道堆放面積9平方米,違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執法人員向這兩家水果檔的經營者分別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當場責令其整改。
但這兩家水果檔的經營者并未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仍然跨門檻經營,占用城市人行道。5月24日,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這兩家水果檔的經營者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這兩家水果檔的經營者對事實及處罰有異議,提出要求召開聽證會。6月16日,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組織召開了行政處罰聽證會,聽證會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組織進行,對于當事人提出的占道理由,及其認為罰款數額過重提出的申辯,案件調查人員均出示了相關證據及處罰依據。
6月29日,經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復核,這兩家水果檔長期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違法事實清楚,且相關經營者經多次責令整改仍拒不改正,長期占用公共資源、影響通行,已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法對這兩家水果檔的經營者作出了各處以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決定。
7月12日、13日,兩家水果檔的經營者鐘某和歐某分別到銀行繳清了罰款。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是梧州市市容環境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執法人員針對違法占道行為開出的金額最大的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