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謝韻)水泥路修到家門口,是不少村民樂意的事情,但有的人不那么認為,且還指使他人阻撓工程施工。日前,蒙山縣文圩鎮大龍村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喂,是110嗎,在大龍村母羅組通往大龍村大平組道路項目工地,有人將車輛停在路口阻礙施工車輛通行。”日前,蒙山縣公安部門接到了當地村民的舉報電話。 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在母羅組通往大平組的道路路口處,停放著一輛農用車。同時,在離路口約100米處的道路中間,還停放著一輛裝滿紅磚的拖拉機,拖拉機的前輪已經爆胎。本來該處道路就不寬,而且目前正在修路,這兩輛車一前一后把路給堵了,導致包括施工車輛在內的其他車輛均無法通行,母羅組通往大平組道路項目不能正常施工。 據了解,母羅組通往大平組道路項目屬蒙山縣扶貧項目之一,道路總長433米,建好后將惠及村民1000余人,不僅可方便群眾出行和農作物運輸,還有助于當地群眾脫貧致富。那么,到底是誰在阻撓項目施工? 由于車輛擋道,不少村民也被堵在了路上,于是大家建議先將拖拉機上的紅磚卸下來,然后挪開車輛。這時,一名男子趕來,自稱拖拉機是他的,因為車胎爆了,才無奈停在路中間。隨后,男子挪開了拖拉機,并在一旁著手修補車胎。 此時,有幾名知情的村民告訴民警,路口處的那輛農用車也是這名男子開來的。在了解了相關情況后,民警勸說男子將農用車也開走,但該男子矢口否認車輛是自己的,并拒絕開走。于是,民警依法將該男子傳喚到文圩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詢問,該男子名叫陸某相,是文圩鎮大明村人。原來,不久前,大龍村村民楊某友以600元錢雇請他將農用車停放在施工地點,以阻礙施工隊修路,原因是楊某友此前修地坪時需要占用水渠,大平組其他村民因有農田在該水渠下游不同意其施工。楊某友因此心存怨恨,在母羅組通往大平組道路項目施工時,指使陸某相阻撓施工,以此報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陸某相被蒙山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指使人楊某友則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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