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藤縣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相關規定發放補貼給漁民,造成國家經濟損失上百萬元。近日,藤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葉某貴涉嫌濫用職權一案。 藤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1年,被告人葉某貴在開展審核漁業用油油價財政補貼工作中,違反漁業船舶登記辦法、漁業捕撈許可管理,以及漁業成品油價補助等相關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審核通過漁民增大漁船主機功率、證件不齊全或證件無效的申請材料,違反規定發放補貼給漁民,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1019548.8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葉某貴在任職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違反規定發放補貼給漁民,造成國家損失人民幣1019548.8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97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庭審,合議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祝裕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