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看場籃球賽卻把自己“看到”拘留所里,12月10日上午,岑溪男子薛某在現場觀看籃球比賽時,因不滿球員對裁判判罰提出異議,沖入球場擾亂賽事。最終,該名男子也為自己的沖動行為埋單,因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被公安機關拘留十日。 日前,岑溪市舉行第十三屆大型群眾性運動會,各項賽事開展得如火如荼,其中籃球比賽更是吸引了眾多的群眾到場觀看。12月10日上午,一場成年男子組籃球比賽在市體育館中心訓練館舉行。該次賽事較為激烈,雖然當時雙方球員小有摩擦,但是都能遵守比賽規則、冷靜克制,聽從裁判的判罰。就在比賽進行到第四節時,不和諧的一幕發生了:在一次對抗當中,裁判對藍隊隊員判罰了犯規,藍隊隊員對該判罰提出異議,然而有不理智的群眾突然沖入球場內,對藍隊隊員謾罵、推揉,導致比賽場館陷入混亂,比賽被迫中止?,F場工作人員和執勤民警快速處置,并增加了警力到場支援,經過長達20分鐘的疏散,才平息事件,恢復賽場秩序。 事件發生之后,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成立專門的調查組迅速對涉事人員調查取證,最終鎖定了其中一名“挑頭”人物薛某。12月11日晚上,在岑溪市公安局特巡警和城北派出所的努力下,公安機關將薛某傳喚到案審查。經詢問,薛某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如實交代了自己在12月10日上午舉行的籃球賽中,沖入球場內參與圍攻運動員,導致比賽中斷的違法事實。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擾亂文化、體育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由于薛某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12月10日籃球賽事的正常開展,也給運動員、裁判員、觀賽群眾帶來了安全隱患,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公安機關依法對薛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薛某也成為岑溪首個因為觀看籃球比賽而把自己“看到”了拘留所里的人。 (賴景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