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日前,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梧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并將上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批。 為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規范機動車停放和停車場服務活動,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今年初市政府將《條例》(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9月份,市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對該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審議,并將在《梧州日報》和梧州人大網全文公告,向社會征求意見。隨后,市人大常委會就草案有關重點、難點問題到市政府有關部門開展專題調研,多次進行修改,形成二次審議稿,并于11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進行審議。會后,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同志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草案進行修改,同時發函自治區人大常委法工委征求意見,在南寧舉行專家論證會,形成更完善的三次審議稿,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進行審議,并在表決中獲得全票通過。 據了解,《梧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包括總則、規劃與建設、使用與管理、道路停車泊位、法律責任、附則等。 (唐堅 吳文繼 肖則理 譚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