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主動服務扶貧攻堅大局……協助旺甫鎮龍洞村化解集體林場糾紛……使該村提前實現脫貧目標。”1月10日,在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開幕式上,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滕志華向人大代表們作報告工作時,舉出一個特殊的扶貧例子。
“辦案子也能扶貧?少見!難得!”滕志華的發言迅速引起了市人大代表們的關注和熱議。 11日,本報記者走訪了各方,深入了解了蒼梧縣旺甫鎮龍洞村山林糾紛案的來龍去脈。 20年前的承包合同 事情還得從20多年前說起。1995年,黃漢文等三人與龍洞村村委簽訂了承包子旺林場的合同,約定承包林場1622畝,承包經營期為50年,期間村委占20%林木收益,黃漢文等人占80%。 2008年,雙方簽訂了附加協議,約定2009年至2018年,每年黃漢文交800元租金給村委,2019年至2028年交1200元,2019年至2041年每年交1600元。 子旺林場是龍洞村的唯一集體財產。不少村民認為林場承包期過長、租金過低了。 “這是前幾任村干簽下的合同。雖然是歷史遺留問題,但合同白紙黑字,現在的村委不能不認賬呀。”龍洞村村支書李偉強無奈地表示,村委曾多次要求提高每年的租金,但承包方拒絕。 2016年以來,梧州中院擔任龍洞村的扶貧幫扶單位。對林場糾紛一事,法院黨組引導龍洞村村委運用法律手段維護集體利益。 2017年8月,龍洞村委向蒼梧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承包人退還林場經營管理權,并賠償損失265萬元。 特殊案件不能機械辦案 蒼梧縣法院民一庭庭長何云介紹,案件有特殊性——龍洞村是貧困村。如果能妥善處理糾紛,龍洞村有望一舉脫貧。 案件的特殊性,也決定了處理時法官不能機械地照搬法律條文。受理案件后,何云與蒼梧縣法院行政庭庭長李炳基頻頻進入龍洞村調解案件。 剛開始時,調解工作顯得步履維艱。黃漢文等人有極大的抵觸情緒,他說,1600多畝山林中,不能砍伐的天然林達1200多畝,可以采松脂的商品林只有400畝,自己從中得到的收益不多,實在難以給更多的租金。 龍洞村村民也有自己的訴求。村民李偉明表示,現在市場上每畝山林的年租金為30多元,如果維持現狀,村民們損失大。他說:“如果對方沒法子提高收益,為什么不讓能干的人來干呢?” 由此,調解工作陷入了僵局。何云嘗試換一種方式,引入新的山林承包人,讓龍洞村委會與黃漢文等人簽訂新的子旺林場流轉協議。然而,黃漢文還是不同意調解方案,認為即使把山林轉租出去,也是自己的事,與龍洞村委無關。 于是,法官們又多次上門普法,向黃漢文等人指出,根據相關法律,私自轉包山林是違法行為,希望他們從貧困村發展經濟的大局出發,全力配合法院辦案。 林場年租金提至5萬多元 經長達4個多月的調解,訴訟雙方終于達成和解意愿。 2017年12月18日,龍洞村村委、黃漢文等人與新的山林承包者齊聚一堂,簽訂了子旺林場經營權流轉協議,梧州中院院長滕志華到場參加了見證。 根據新協議,子旺林場每畝租金將提高到32元/年,龍洞村委每年將獲得數萬元租金。現有林場林木流轉費議價為135萬元,其中龍洞村委獲得了40.5萬元。 在現場,新的承包者當場將30萬元林木流轉費定金交給了龍洞村委以及黃漢文等人。隨后,龍洞村委撤回了訴訟,法院也決定免收訴訟費。 至此,子旺林場歷史遺留問題得到圓滿解決,龍洞村村集體收入由每年800元提高至5萬元,提前實現了貧困村脫貧目標。 村民李偉明說:“新的老板今后有意利用林場開發特色旅游業。山林盤活了,村民們都滿意。”黃漢文等人也覺得滿意,他們得到了合理的租金收入。因為熟悉山林,新的承包人還希望他們今后能參與管理林場。 西江都市報記者 趙洋 通訊員 羅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