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謝韻 通訊員 李晚昌)“我去看車的時候,商家說這輛別克小車的行駛里程在4.5萬公里左右,可是別克4S店的員工在檢查車輛后告訴我,這輛小車的行駛里程超過了10萬公里。”日前,市民邱女士到梧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反映,自己遇上了消費陷阱。
去年11月15日,市民邱小姐在市內一家二手車交易公司看中了一輛別克小車,銷售人員告訴邱女士,小車是2013年9月上牌的,行駛里程大約為4.5萬公里。邱女士看中這臺別克小車外觀比較新,而且行駛里程不算太多,“確實值得買”。隨后,邱女士在試車時特別留意到,車輛里程表顯示的行駛里程為4.5萬多公里。最后,雙方以8.3萬元達成交易。 很快地,邱女士在使用小車過程中發(fā)現(xiàn)該車存在較多問題。“我感覺輪胎異常,車內駕駛員的坐椅有異響,車子停靠時還會有漏水、漏機油的現(xiàn)象。”邱女士認為,按常理來說,一輛行駛里程只有4.5萬多公里的車子,不應該出現(xiàn)這么多問題。 隨后,邱女士將小車開到了別克汽車的4S店進行規(guī)范檢修,同時要求查看該車的保養(yǎng)保修手冊和客戶手冊。經(jīng)了解,邱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購入的二手車的實際行駛里程為10.7萬多公里。此外,該車還曾經(jīng)因為事故到4S店維修過。 去年12月初,邱女士馬上聯(lián)系上該家二手車交易公司的銷售人員,要求賠償。但銷售人員一會兒告訴邱女士“老板不在”,一會兒又稱“我做不了主”。多番交涉無果后,邱女士到梧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反映情況,并提出了賠償購車后修理車輛所用費用,撤銷購車合同和退車、退款等要求。 經(jīng)過市消委會調解,邱女士可退還車子,二手車交易公司也同意退還邱女士的8.3萬元購車款,以及車輛維修費用約4000元。對此,梧州市消委會有關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購買二手車時,不但要查看車子外觀、行駛公里數(shù),還要重點查看車子的易磨損部位,以作為判斷車子真實里程的依據(jù);其次,市民也可到品牌車輛的4S店查看準備購入車輛的維修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