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鄧發浩 通訊員 韋紅 郭振輝)日前,梧州市工商局查處一起擅自拆解報廢摩托車的案件。據工商部門介紹,拆解摩托車需依法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證書》和《營業執照》,擅自拆解報廢摩托車違反了《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今年1月份,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市區外環路巡查時,發現一家木材加工廠內堆放著氧氣瓶、風槍等切割工具,廠外的空地上堆放著被拆解的兩輪機動車車架、車輪、發動機,以及3輛沒有拆解的報廢摩托車。 隨后,執法人員對在場的負責人進行了詢問。該負責人表示,拆解場由其開辦,但他并沒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證書》和《營業執照》。對此,執法人員依法查封了堆放在加工廠外空地上的3輛報廢摩托車,并立案調查。 經調查,當事人在未依法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證書》和《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在2017年12月8日從梧州市某車行以每輛60元的價格,共購進14輛男裝125C報廢摩托車,然后在同年12月10日開始對這些摩托車進行拆解。至今年1月被市工商局依法查處時,當事人已拆解11輛男裝125C報廢摩托車。 拆解摩托車后,當事人將發動機、車架等配件銷售給梧州市某鋼鐵廠,每輛得款80元;將塑料和輪胎部分銷售給梧州市內的廢品回收店,每輛得款30元。 市工商局的執法人員介紹,當事人未依法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證書》和《營業執照》,擅自拆解報廢摩托車的行為違反了《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目前,市工商部門已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經營活動,沒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并對當事人處以相關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