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記者 曾韻 通訊員 黃彬彬 2月28日早上8點半,龍圩區法院巡回訴訟服務工作組前往39公里外的新地鎮殿村,為當事人李某送達法律文書。李某是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的原告,但在向法院遞交起訴材料后覺得自己可能敗訴,便一直拒絕簽收法律文書。 此前,巡回訴訟服務工作組法官潘群清曾三次通過電話聯系李某,解釋其中的利害關系,還請法院駐村訴訟聯絡員幫忙動員,與李某約定于2月28日在村委會碰頭。可是,李某還是臨時變卦,并沒有來領取法律文書。在村干部的帶領下,巡回訴訟服務工作組立即趕往李某家中,卻吃了“閉門羹”,向村民打聽也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法律文書難以送達一直是審判實踐中的一大困擾,無法找到當事人、當事人拒不簽收甚至故意躲避的情況時有發生。”潘群清告訴記者,“面對當事人的抗拒、反感的情緒,我們不僅僅追求把文書送達的效果,更希望能向當事人說明文書送達的法律意義,及不簽收照樣產生相應法律效力等情況,進一步開展釋法明理工作,幫助他們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 盡管第一個任務出師不利,巡回訴訟服務工作組并沒有氣餒,轉而到龍圩區公安分局,查詢一起信用卡糾紛的被告戶籍情況。據了解,該案件的被告許某于去年8月去世,為了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工作組特地趕到許某的戶籍所在地核實情況,并請求該局戶籍科協助出具相關證明材料,以便后續審判工作順利進行。 為市民送達法律文書,下鄉入戶調解糾紛,解答市民法律咨詢,案件風險評估和判后答疑……每天,龍圩區法院巡回訴訟服務工作組在當事人和法庭之間奔走,為法院和群眾之間搭建信息交流平臺,讓更多市民依法應訴、依法維權。針對當事人難找、拒收、躲避等各種因素,工作組總是不厭其煩,想方設法利用“巡回”這一有利條件解決“送達難”,提高工作效率。 據統計,2017年以來,龍圩區法院巡回訴訟服務工作組完成送達件數1417件,通過明理釋法促成調解或撤訴案件79件,訴前聯調4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