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陳雨燕 通訊員 韋金雨)3月6日下午,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的協(xié)調下,今年已經(jīng)85歲的王奶奶終于得以重新入住梧州市社會福利院。 事情還要從今年2月27日說起。當天上午,王奶奶步履蹣跚地獨自來到梧州市法援中心尋求幫助。“你們幫幫我,我想重新回到社會福利院養(yǎng)老,安度晚年。”王奶奶對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員說。原來,2014年起,王奶奶就一直住在梧州市社會福利院,但今年春節(jié)前,她兒子突然到社會福利院吵鬧,不同意她繼續(xù)在那里養(yǎng)老。 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員了解到,王奶奶年事已高,需要親屬作為擔保人與社會福利院簽訂入院協(xié)議方能入住。但王奶奶與大兒子、小兒子的關系并不好——在梧州生活的大兒子梁某全不愿照顧王奶奶,也不愿為王奶奶簽訂入院協(xié)議;小兒子梁某君則遠在上海,常年不回梧州。因此,王奶奶無法辦理合法合規(guī)的社會福利院入住手續(xù)。 春節(jié)前,王奶奶曾因暈倒被送至醫(yī)院接受救治。出院后,大兒子梁某全表示,不承擔照顧老人的義務,也不同意老人到社會福利院養(yǎng)老。于是,從醫(yī)院出院后,王奶奶便沒了去處。 為避免王奶奶露宿街頭,出于人道主義,社會福利院繼續(xù)讓王奶奶在院內(nèi)借住。但由于沒有擔保人為王奶奶進行擔保,王奶奶始終無法辦理入院手續(xù),她因此也成了社會福利院里的“黑戶”。 雖然王奶奶“重新入住社會福利院”的訴求,并不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范圍內(nèi),但該中心的工作人員了解了王奶奶的情況后,本著“扶弱”的宗旨,及時介入該事件,并表示愿意義務幫老人開展協(xié)調工作。3月5日,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員輾轉聯(lián)系上王奶奶的二兒子梁某君,經(jīng)過勸導教育,梁某君同意趕回梧州為王奶奶辦理入住社會福利院的手續(xù)。 但是梁某君常年在上海生活,萬一王奶奶突然身體不舒服,梁某君無法及時趕到社會福利院,院方始終為這一問題感到頭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員建議,可以讓王奶奶在本地的一名愿意照顧她的遠房親戚與梁某君共同簽訂王奶奶的入院協(xié)議。這樣的解決辦法,得到了王奶奶、王奶奶的親屬,以及梧州市社會福利院三方的認可。 3月6日中午,王奶奶終于順利辦理好入住手續(xù),重新入住社會福利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