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謝韻 通訊員 陸宏敏)近日,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過短信、電話,向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發出提示,提醒已列入名錄并即將滿3年的企業盡快到工商部門申請移出,若不積極處理則有可能成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被列入“黑名單”。 春節后,一些已經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收到了一條來自梧州市工商部門的短信。短信內容為“溫馨提示:您的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將屆滿3年,請盡早履行相關義務并向當地工商部門申請移出,逾期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錄,后果嚴重。” 梧州市工商局信用監督科的工作人員介紹,依據《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企業須在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的前60日內,糾正相關違法情形并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若逾期未進行處理,工商部門可依據《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若如果這些人已經擔任了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該企業也必須辦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登記。更重要的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息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享,或被實施聯合懲戒。其中包括對從事商業行為的限制、部分行業準入的限制、擔任重要職務的限制、享受優惠政策的限制、限制高消費及出境等。如果成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企業在改正后至少要在5年內未發生相關違規行為,才能在屆滿之后5個工作日內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該工作人員表示,企業可以通過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自己的企業是否被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若企業被列入了,則應針對被列入原因盡早改正,并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名錄。此外,企業移出異常名錄后若不經營,也應盡早辦理注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