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3月19日,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法院城東法庭審理了一起恢復原狀糾紛案件。經辦案法官上門耐心調解,最終矛盾雙方達成和解,被告主動將原告主張的房屋滲水處修復完畢,并當場支付了案件受理費。 原告徐老太與被告歐老太是樓上樓下的鄰居,兩家人平日相處還算融洽。直至2016年,原告徐老太發現其房間滲水,認為是樓上住戶歐老太一家造成的,故雙方產生矛盾。經居委會多次調解無果,徐老太于今年2月9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歐老太修復房屋滲水處并承擔案件受理費。 案件審理過程中,主辦法官仔細審查案件材料后認為,雙方既為鄰里,滲水亦不是大事,應當能夠促成雙方和解,于是決定上門開展調解工作。2月24日,主辦法官一抵達現場,徐老太和歐老太便你一言我一語地爭執起來。原來,被告歐老太的家人在此前不小心將水灑了,原告徐老太于是認為是被告倒水導致房間滲漏。而被告歐老太認為是房子老舊才會出現滲漏現象。雙方各持己見,并要求對滲水原因進行鑒定。 見狀,主辦法官勸道,對房屋滲水原因進行鑒定的費用可能需要上萬元,而對房屋滲水處進行修復僅需幾百元,一向和睦相處的鄰居不應該為了滲水小事傷了和氣。主辦法官一邊安撫雙方的情緒,一邊耐心調解。最后,被告歐老太表示愿意對原告徐老太的房屋滲水處進行修復。 (唐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