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陳雨燕 通訊員 石桂暉 羅莉寧)目前,梧州市正在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月活動,記者從梧州市交警部門獲悉,截至3月18日,交警等執法部門在市區范圍內拖移了256輛“僵尸車”,其中大部分屬于報廢車輛。交警部門提醒市民,隨意丟棄廢舊機動車的處理方式不可取。 “小區里停了幾輛看上去已經報廢的車輛,影響了住戶正常出入,但由于不清楚這些車輛該如何處理,業主和小區物業管理部門也無計可施。”家住萬秀區聚福茗城小區的市民羅女士告訴記者,這幾輛停放了約兩年時間的車輛一直沒人前來處置,如今已經成了“僵尸車”。 那么機動車輛到達使用年限后該如何辦理報廢手續呢? 記者從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簡稱“車管所”)了解到,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綜合機動車的里程、年限等全面檢查,未達標的車輛必須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車管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車輛報廢業務前,可到交警業務窗口對車輛信息進行查詢,如有抵押、查封、交通違法等非正常狀態,不能辦理注銷業務。查詢信息后,機動車所有人可將機動車交到梧州市或者各縣市報廢車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填寫《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同時,機動車所有人(單位或個人)要將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號牌交給梧州市報廢車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記者向交警部門了解獲悉,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將面臨交警部門罰款1500元的處罰,并吊銷駕駛證;其次,如有逾期未報廢的車輛,機動車所有人辦理其他車駕管業務時,也會有所不便。 交警部門提醒市民,隨意丟棄廢舊機動車的處理方式并不可取,機動車所有人應對報廢車輛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杜絕安全隱患。此外,市民在發現“僵尸車”時,可及時向交警部門進行舉報,交警部門可通過聯系車主予以提醒。如果這些“僵尸車”影響交通或屬于違法車輛的,即使車主未出現,交警部門也可以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及時將車輛拖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