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謝韻 通訊員 李瑾霞 陸宏敏)昨日,梧州市工商部門發布第一季度消費投訴情況分析,列舉出的三個消費投訴關鍵詞分別為網絡購物、網絡預訂服務及“職業索賠人”,提醒消費者及商家在相關消費領域注意防范消費糾紛。
據梧州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越來越多消費者在出門旅游前,喜歡通過第三方網站平臺預訂酒店住宿服務。今年1月至3月,梧州市工商部門共接到住宿服務投訴16件。該類投訴中較為常見的問題是:入住時消費者被告知雙方解除合作關系,酒店單方面漲價,酒店以“價格標注錯誤”為由取消訂單等。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網絡消費時,要仔細閱讀經營者在網上公布的細則條款,最好能先通過網上客服或者電話進行咨詢,全面比較后,再慎重下單。 此外,今年梧州市一季度網絡投訴中,網購食品廣告投訴也不斷上升。集中體現的消費問題是,梧州的一些大型企業,在商品宣傳網絡頁面中使用了“最新”“最佳”“最好”等一些絕對化的表述。一些職業索賠人便以“此企業發布的廣告不真實”為由,通過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進行投訴,要求商家賠償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或商品價款、所接受的服務等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賠償。 梧州市工商部門調查了解到,實際的情況往往是,商家使用最高級詞語只是用于表述產品的使用方法,而不是用來宣傳企業形象或產品性質,這樣使用最高級詞語并不違反《廣告法》。該名工作人員說:“一般而言,職業索賠人并不在意商品是什么東西,僅僅是在購物網站上看到商家使用最高級的用語進行宣傳,便通過網絡投訴平臺進行投訴,企圖做成一單‘無本生意’,以此賺取利益。”因此,工商部門在日常工作中已經對本地企業經營行為做好監督,要求企業嚴格按照《廣告法》的要求進行對商品進行包裝、做宣傳,并提醒企業在宣傳產品時慎用“最好”“頂級”等最高級詞語。 據梧州市工商部門的統計,截至今年3月28日,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處理消費者來電924起,其中咨詢800起、投訴98起、舉報26起,挽回經濟損失9.07萬元。相比之下,今年第一季度消費者來電總量、咨詢量、投訴量和舉報量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