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記者 祝琳 通訊員 陀藝)自治區政府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廣西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決定從今年4月1日起,將自治區級及以上的工業園區、自治區首批38個現代服務業集聚區,以及經自治區認定的其他產業園區的電力用戶納入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用電成本。 據悉,《措施》共15條,涉及市場化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降低居民用電成本、開展發電權交易、理順電網體制機制、提升電力服務及參與市場化交易企業相關要求等方面。根據《措施》,自治區級以上工業園區內的10千伏大工業電力用戶,以園區為單位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由售電公司捆綁代理或電網企業免費服務;2017年用電量超過1000萬千瓦時(含)的用戶可自行參與交易。用戶購電價以水電和可再生能源保障收購電價0.3111元/千瓦時為基礎,降低0.085元/千瓦時組織企業進行專場交易,實現到戶電度電價為0.54元/千瓦時。此外,自治區首批38個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內的生產性服務業電力用戶,以集聚區為單位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實現到戶電度電價0.54元/千瓦時。我市大部分工業園區及縣域園區可受惠政策。 《措施》專門優化了粵桂合作工業園區特殊電價政策。其中,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粵桂縣域經濟產業合作示范區用電價格在現行園區電價政策基礎上進行優化;不屬于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的梧州市部分不銹鋼新材料生產企業,按照現行相關做法繼續試行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電價政策。 為落實國家推進工商同價措施,《措施》明確,一般工商業用電平均降低10%,今年實現相同電壓等級一般工商業與大工業電價全面實行同價,農產品冷鏈物流等低谷用電也執行優惠政策。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低谷時段(23時至次日7時)用電價格按照目錄電度電價的50%執行;使用具有移峰填谷作用的蓄熱式電鍋爐和蓄冷空調等節能設備用電(醫院、百貨大樓、賓館、飯店等),具備單獨計量條件的,低谷時段用電價格按照目錄電度電價的50%執行。 《措施》還明確,對按需量計費的大工業電力用戶,基本電費按照實際需量收取,進一步降低高可靠供電費用。4月1日起,我區實施水電與火(核)電發電權交易,引入市場化替代交易機制,由水電機組替代火(核)電機組發電。降低居民用電成本方面,《措施》提出進一步研究提高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量分檔標準,對符合條件參加用電促銷政策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本年度用電量超出4500千瓦時的部分,加價標準由0.30元/千瓦時下調為0.10元/千瓦時。 市工信委方面介紹,我市將認真貫徹自治區文件精神,推動電力體制改革政策落地,引導和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節能環保要求的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推動工業平穩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