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西江都市報訊 10月21日,梧州市人民檢察院對黎健坤、李若松等5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采礦罪等罪一案,依法向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以來,被告人黎健坤通過糾集親屬、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閑雜人員等,形成了有明確的組織者及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非法聚斂巨額錢財,并用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借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包庇、縱容,逞強爭霸、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欺行霸市,在梧州市區河砂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以黎健坤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地實施了非法采礦、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虛開發票等20多起違法犯罪事實,造成1人死亡、4人輕傷、2人輕微傷的嚴重后果。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采礦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虛開發票罪,分別追究黎健坤及其組織成員的刑事責任。 目前,其他關聯案件正在同步審查辦理中。(陸壽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