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謝韻 通訊員 李晚昌) 日前,家住新興一路的市民黃阿姨在騎樓城步行街購物時,被商家以“免費送”為由誘騙消費,事后經工商部門調解得以拿回消費款。對此,梧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醒,市民購物時應注意選擇正規商家,避免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
????據了解,今年5月初,市民黃阿姨到來到步行街購物時,被沿街一家銷售學習機的攤檔的銷售人員叫住。銷售人員告訴黃阿姨,可以免費送她一臺“學習機”。當黃阿姨打算領取這臺“學習機”時,銷售人員卻表示,黃阿姨需要先交納1600元的資料費。黃阿姨沒多想,便向銷售人員支付了1600元的資料費,銷售人員則向黃阿姨提供了一臺“學習機”,以及一塊兒童電子手表作為贈品。
????當黃阿姨帶著這些東西回家后,她的兒子告訴她,所謂的“學習機”只是一臺普通的平板電腦,而且據他所知其他銷售學習機的商家沒有“購買學習機需另交資料費”的做法。隨后,黃阿姨拿著“學習機”和贈品手表返回步行街與銷售人員交涉,并要求退貨。
????在了解情況后,銷售人員給黃阿姨退還了1100元,但表示手表屬贈品,不接受退貨。因為與銷售人員協商不成功,黃阿姨將該情況反映到梧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經過調解,黃阿姨最終將手表退還給了銷售人員,并拿回了余下的500元消費款。
????梧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消費時不要貪圖便宜,以免上當受騙,而且應選擇到正規商場或店鋪消費,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