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報訊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立法先行,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實實在在做實今年的立法工作,最近通過梧州首部地方法規《梧州市立法條例》并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批。同時,《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已形成初稿。
我市去年8月份獲得立法權后,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立法工作,著手做好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今年2月,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了《梧州市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并及時印發市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按照計劃安排,今年的立法內容有:起草并審議通過《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擬4月份一審、6月份二審、8月份三審),起草并審議《梧州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12月份一審);調研論證的法規案有《梧州市燃氣管理條例》、《梧州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和《梧州市城市公共汽車管理條例》。
同時,市人大常委會向市政府提出了“要認真組織做好法規案的起草工作;要注重提高質量;要保證立法計劃的落實,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書面報告”等意見。近期,市人大常委會還派人深入市政府有關部門,了解、檢查、督促法規案的起草工作。
市政府收到《梧州市人大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后,及時研究部署,明確領導分工,制定工作時間表,務求保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如計劃今年8月份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政府及早布置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起草,落實一名領導具體抓,最近已完成草案初稿,并征求政府相關部門、各縣(市、區)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初稿經市政府通過后,將送市人大常委會4月份進行一審。
(唐堅 李果機 余麗娜) |